“一带一路”倡议与共通体建设
许多学者从中国大战略的角度来讨论“一带一路”,这种认识可能会产生一些负面的影响,即会促使其他国家把“一带一路”看成是中国版的“马歇尔计划”。实际上,“一带一路”从一开始刚提出时就是一种倡议,即中国希望与“一带一路”国家对接基础设施和发展战略的呼吁和倡导。“一带一路”是开放包容的经济合作倡议,其不限于某一具体的地区与范围,也不是一个绝对组织化的实体。因此,“一带一路”建设不能搞封闭机制。有意愿的国家和经济体均可参与进来,并成为“一带一路”的支持者、建设者和受益者。
既然是“一带一路”是倡议,那么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是,“一带一路”究竟希望实现什么样的愿景目标?笔者认为,“一带一路”的长远愿景是利益共享和命运与共的共同体,而短期愿景则是物质连通和心灵沟通的共通体。
“共通体”这一概念源自法国思想家让-吕克·南希(Jean-Luc Nancy)《解构的共通体》(La CommunautéDésoeuvrée)一书的中译本。“Communauté”一词对应的英文是“community”。该词在中文世界中一般被翻译为“共同体”。《解构的共通体》一书的译者夏可君先生认为,“共同体”的译法并不能完全表达原意,甚至还可能错误地表达原意。Communauté(community)来自拉丁文communitas(名词)和communis(形容词)。其中,commun的词根被看成是与propre(专有,特有)相对的一个概念,即表达一种相对于“私人”的“公共”、相对于“特有”的“一般”的含义。munus的词根则强调作为礼物相互给予、交换和交流。从其表达的含义来看,“共同体”与“共通体”这两个译法有着非常显著的差别。“共同体”更多展示的是一致性,或者说是差异性的消除。“共同体”一般会形成一种具有强制力的中央权威,其资源分配以自上而下的模式为主。建立在这种分配模式基础上的公共服务是匀质的和均等的,这便是其“同”的核心含义。而“共通体”则更多展示的是协调性,或者说是在协调与沟通的基础上逐步克服差异性的消极影响,并力图寻求一致性。“共通体”并没有形成有效的中央权威,所以,其资源分配建立在自下而上的协调基础上。一方面,建立在协调的分配模式基础上的公共服务是存在差异的,另一方面,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力图在协调后希望实现一种相对匀质或均等的效果。
对于民族国家的国家建设而言,“共同体”的“同”主要体现为法律规范的同一化和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中央权威或者说公共权力则是保障这种“同”的根本力量,其力量的形成从根本上来自于财政自主和暴力垄断。在民族国家的民族建设中,这种“同”则体现为同质的公民文化,以及公民对国家的认同(即公民认为国家的权威是唯一的)。同样,对于全球层面的国家建设而言(即形成世界国家),“同”的核心内容就是在全球层面构建公共权力(全球层面的独立征税和垄断暴力便是公共权力的核心表现),以及在这种公共权力的保障下实现一体的法律秩序和公共服务。在全球层面的民族建设中,“同”则主要体现为在全球层面形成统一的文化认同。
“共通体”则是柔性地实现共同体的一个阶段性状态。民族国家的共同体建设更多地与战争联系在一起。为了赢得战争的胜利,国家逐渐形成了一整套在国内社会汲取资源的能力。同时,在战争之后,获胜方以秩序之名可以宣布暴力的垄断性使用。因此,民族国家构建的历史更多地表现为一种战争史,这一点在欧洲的案例中有非常明显的体现。而全球共同体发展的最大困难在于,这一目标是在和平的环境下不断推动的。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一进程的主要推动力是全球化。
人类社会的长期未来趋势应该是共同体,然而目前发展的重点则更可能是共通体。共同体所代表的是中央权威,而共通体则更多反映地方权威(相对于世界而言,民族国家就是地方)。只有在共通体和共同体的平衡之中,世界转型才能更为扎实地向推进。“同”的因素太多,而地方创新就会不足。“通”的影响太久,则会导致整体发展不足。现实也是在两者之间进行摇摆。
伴随着人类控制和使用资源能力的增加(具体体现在信息交换、运输、生产方式等各个方面),治理单元的规模在不断扩大。中世纪之前治理的基本单元是村落、城邦、庄园和城市。在威斯特伐利亚体系逐步形成后,治理最重要的单元变成了民族国家。上世纪中期之后的重要趋势是,治理单元的重心在向地区和全球转移。同时,世界转型也要放在民族国家现状的背景下理解。这就是共通体概念的意义。民族国家是世界转型的起点。在世界转型的过程中,尽管目标是人类共同体,然而,民族国家的一些需求会不断地出现,并对现实产生作用。这里需要充分认识到世界转型的复杂性。换言之,目前世界转型的工作重点是,从民族国家走向共通体,而不是直接走向共同体。
在共通体和共同体的概念之下,我们可以进一步讨论世界大同和世界大通的辩证关系。世界大同是一种未来的理想类型,但是世界大同在短时期内很难实现。世界上纷繁复杂的文化和政治模式很难在短时期内实现同一。短期的目标应该是世界大通,即不同社会和文化在保持各自特色的前提下相互交流、相互开放和相互激发创造性。费孝通先生提出,“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这一实现天下大同的过程,需要相当长的历史时间。假如在短时间内贸然求同,极有可能会导致一系列问题,所以应该把阶段性的目标确定为天下大通。天下大通是阶段性的成果,也是目前最需要做的事情。中国外交提出的“互联互通”就是天下大通观念的表现。中国近年来将“一带一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海上丝绸之路)确定为中国未来发展的大战略。这一战略就是在可行性条件的基础上从自身向周边国家推动天下大通。“一带一路”的前期工作主要是基础设施。为了支持“一带一路”战略,中国与相关国家还发起了丝路基金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以为这种基础设施的联通提供经济基础。
当然,天下大通不仅仅是指物质意义的关联和基础设施的联通,更重要的是心理意义上的文明对话和文化沟通。即便是强调冲突的西方学者也意识到心理沟通的意义。塞缪尔·亨廷顿在《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一书中,提出了著名的文明冲突论。但同时,亨廷顿在强调文明冲突论的同时,也指出了文明多样性共存的意义。亨廷顿不同意自由主义者所得出的西方文明普适化的结论。他认为其他主要文明在全球化的背景下会进一步彰显。在亨廷顿看来,21世纪的全球化世界并不是一个“西方文明的普世化世界”,而是一个“多文明共存的多样化世界”。换言之,尽管亨廷顿强调文明间的冲突,但是他也强调,要解决文明的冲突问题则需要从文明对话入手。正如亨廷顿在其名著的结尾中指出的:“在正在来临的时代,文明的冲突是对世界和平的最大威胁,而建立在多文明基础上的国际秩序是防止世界大战的最可靠保障。和平与文明的未来都取决于世界各大文明的政治、精神和知识领袖之间的理解和合作。”
郝大维和安乐哲对杜威的实用主义哲学与孔子的儒家学说做了有益的比较,并在其基础上讨论了中西方对话的意义。郝大维和安乐哲深刻地写道:“我们作为西方人也罢,作为中国人也罢,都要作出一种选择。我们可以继续沿着目前相互指责和道德说教的路走下去。我们也可以承担起建设一个世界共同体的任务,而这个世界共同体设定,亚洲人与西方人平起平坐。中国与西方的对话很可能导致‘我们意识’(we-consciousness)的共同延伸,而且这种延伸只会到达这样的程度,即双方都将社群社会的利益放在最前面。只有通过将‘我们’(we)的含义进一步丰富,才能共同认识完全人的资格。”郝大维和安乐哲所谈及的“我们”和“我们意识”便是这种心理联通的重要表现。只有在心理联通基础上建立世界大通,这样才会陆续减少世界范围内的冲突并逐步增加认同。
整体而言,世界共同体应该是人类社会追求的终极目标。同时,对这一目标的追求会非常地漫长和艰辛,因为这种“同”不仅表现为在世界范围内实现法律规范的同一化和公共服务的均等化,还表现为在世界范围内构筑统一的文化认同。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在实现世界共通体之前,应该首先推动世界共通体的建设,即通过柔性的方式推动民族国家之间的物理连通和心理连通。简言之,在实现世界大同之前,首先需要实现世界大通。在世界共通体的建设过程中,各国的国家治理水平逐步均等化,各国人民的文化认同逐步实现罗尔斯意义上的重叠共识,这样才会使得世界共同体的实现成为可能。
(文汇报2015年11月27日第4版)